甘肃14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
时间:2024-11-19
11月5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14部门印发《甘肃省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完善甘肃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不断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的政策引导和科普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得到社会更多认同。持续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力争实现全省每年度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增长超过10%,每百万人口捐献率每年增长超过1,到2030年,全省每百万人口捐献率达到8。
方案明确,健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志愿服务、表扬奖励等活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红十字会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切实履行意愿登记、捐献见证、器官分配、人道关怀、缅怀纪念等方面工作职责。红十字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器官捐献者家庭进行重点帮扶和救助,对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登记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3年以上的,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中,同一分配层级内在排序时将获得优先权。
同时,提升医疗机构捐献服务能力。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本级卫生健康部门监督下,应当设立市(县)人体器官捐献服务站,在医疗机构门诊大厅设置人体器官捐献服务咨询处,机构内设置人体器官捐献服务接待室,为患者或其亲属提供人体器官捐献咨询服务。
方案明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人体器官捐献信息报告工作纳入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向公众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努力提高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接受度,促进整个社会对于器官捐献的正确认知,提高人体器官捐献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进医院、进社区、进机关”的公益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科学认知度。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普及,鼓励职工参加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已完成遗体器官捐献的捐献者配偶、子女、父母三年内每年均可在人体器官获取机构免费常规体检一次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公安机关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优先通行。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因地制宜设置人体器官捐献人缅怀纪念设施,将符合条件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甘红